根据上海市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要求,2017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及相关安排如下:
一、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工作定于9月1日至9月10日进行。为方便对网上申报人员信息审核,上海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要求各高校先开展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工作。计划申报本年度教师资格证的人员,请填写附件1申报表(注意任教学科必须与申报学科一致,学科代码见附件5),并于7月8日前交人事处,电子稿发至邮箱sjlu@sspu.edu.cn。根据要求,报名人员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九月份网上正式申报前必须取得三门课(《高等教育学概论》、《心理学》、《高等教育方法概论》)和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且三门课证书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三年,以考试时间为准;已通过考试尚未领取三门课证书的教师,可于6月27、28、29日在立信会计学院中山西路2230号领取)。申请语文教师、对外汉语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甲等(87分)及以上。
2、已聘教授、副教授(需提交聘书和档案内的申报材料)或已取得博士学位者可免考三门课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请申报人员务必认真填写有关信息,如身份证号码等不准确,将直接影响9月份的网上正式申报。未报名人员将不能进行9月份的网上申报(往年没有通过的人员,所有程序需重新再来)。
二、其他注意事项
1、学历、学位需要认证的申请人,必须在完成认证后才能报名。
2、凡聘用合同上已注明聘用岗位为“教师”岗位的,可不提供教学任务书,聘用岗位为非“教师”岗位的,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证一律需提供教学任务书。专职辅导员,如不能提供其他学科的教学任务书,则申请思政学科。教学任务书必须体现2017年度或2018年度的教学任务情况。上海市高校教师资格证每年申报一次。有关详情请登陆上海教育人才网(www.shehr.cn)查询。
3、本市户籍申请人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仅需复印申请人信息页面,集体户口另需出具由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4、对于持居住证的人员,如居住证卡面不能体现有效日期,需提交居住证积分的相关材料;如居住证卡面可体现有效日期,现场确认时,日期需在有效期内。
5、需提交体现单位信息的公积金缴纳证明(须加盖学校人事处公章)。
6、9月1日至9月10日为申报人在网上申报时间(www.shehr.cn)。
7、9月份(具体时间地点以“现场受理通知”为准,网上申请后,方可打印该通知)现场提交材料(样稿见打包文件夹附件6:递交材料样张.rar)。其他注意事项及时间节点请详见附件3、4。
联系人:路姝娟、周振武
电话:50217813
附件1:开云电子竞技app在线登录2017年高校教师资格申请报名表.xls
人事处
2017.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