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教育部语用司《关于举办2017诗词创作征集活动的通知》精神,以及《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上海市2017诗歌创作征集活动的通知》要求。请我校广大诗歌爱好者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参与征集活动,并于6月20日前将作品请发送至qhfu@sspu.edu.cn邮箱,学生作品以“班级+姓名+联系方式”命名;教师作品以“部门+姓名+联系方式”命名,并附作者100字以内简介和真实、详细的联系方式。
附件:
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上海市2017诗歌创作征集活动的通知
教务处(校语委办)
201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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