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机关及直属各部门:
上海市文旅局、上海市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2023年度上海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公告》。具体申报要求提示如下:
一、项目类型
本年度上海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注:重点项目不专门申报,从一般项目申请人申报的项目中评审产生)。
项目资助额度参考标准为:重点项目5万元,一般项目2万元。最终确定的资助额度在适当范围内上下浮动,申请人应参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一般项目应当自批准立项之日起一年内完成,研究成果为3万字左右的学术研究报告。重点项目应当自批准立项之日起两年内完成,研究成果为5万字左右的学术研究报告。
二、申报条件
为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3年度上海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
1.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或上海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或上海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或上海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的申请。
2.在研的国家级、上海市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上海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3年9月30日之前的可以申请)。
3.申请国家级、上海市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上海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课题申请上海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
4.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时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5.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上海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须在申请时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6.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上海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
7.凡以上海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必须标注上海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字样。
三、申报书填写说明
项目申报严格按照《上海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及本通知的规定进行。专家评审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3500字,不得出现申请人、课题组成员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等有关信息。
四、学校安排
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版申报书及项目设计论证活页(pdf格式,文件名为负责人姓名-申报书/活页);纸质申报书(含活页)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4纸打印,左侧装订(活页单独装订),申报书一式二份,活页一式六份。
请各二级单位于2023年10月13日(星期五)中午11:00前,在科研管理系统中提交本单位申报项目申请书、论证活页和排序后的《项目申报汇总表》至,不接受个人报送。
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本学院科研管理负责老师联系。
科研处
2023.9.28
附件1:2023年度上海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课题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