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机关及直属各部门: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健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提升技术创新能力,支撑文化和旅游行业高质量发展,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首批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办科教发〔2023〕19号)要求,开展上海市首批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创新中心申报方向应面向文化和旅游部主管业务领域,服务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
2、创新中心申报条件应符合《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工作规则(试行)》(见附件1)要求。
二、申报程序
1、填写《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申报书》(见附件2,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后,同电子版一并提交科研处,科研处审核后向上级推荐申报。
2、可单独申报,也可联合申报。鼓励以企业为核心,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申报。
三、注意事项
1、学校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1日上午11:00。
2、校内联系方式:黄俊奇 50217734或企业微信
附件:1、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工作规则(试行)
科研处
2023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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