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环境保护科技奖提名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2 供稿:科研处 分享至:

各二级单位,机关及直属各部门:

  为推动我国生态环境科学技术发展,鼓励科技创新,奖励在生态环境科学技术研究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现开展2023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方式

  1、专家提名:由相同领域三位正高级专家(或1名中科院/工程院院士与1位正高级专家)联名进行专家提名,各提名专家每年只能提名一项本人所熟悉专业的项目,提名专家不得作为提名项目完成人,且与提名项目完成人同一单位的专家不能超过1人。

  2、单位提名:生态环境部各部属单位可提名本单位牵头完成的项目;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各分支机构可提名本领域优秀项目;各省级环境科学学会可提名本地区优秀项目。

  二、提名项目的基本条件

  1、应属于生态环境领域科学技术或科学普及有关内容。

  2、科技类项目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整体完成;科普类项目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出版发行。

  3、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4、自本年度起,放弃授奖项目暂停下一年度提名参评资格。如再次提名参评时应有显著成果增量。

  5、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设一等奖、二等奖及科普类奖。

  三、申报程序

  申报人请登录“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填报系统”(http://pj.chinacses.org.cn/),按系统中“填写说明”的要求填写《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及相关附件,要求填报内容真实、完整,文字描述准确、客观。科普类项目的提名评审参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科普类)推荐评审的说明》(http://www.chinacses.org/scienceAward/1161.jhtml)。

  四、申报要求

  请将完成网络填报后生成的推荐书加盖提名单位公章,并与相关附件一式两套装订成册、加盖提名单位公章的项目汇总表2份(由同行专家提名的项目不需提供项目汇总表)邮寄到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

  1、科技类项目相关附件包括:(1)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的第三方技术评价证明材料,包括项目验收文件、评审文件、鉴定文件、已授权发明专利或国家相关部门的技术检测报告等,其中有1项符合时间要求即可;(2)成果应用证明;(3)其他证明材料。

  2、科普类项目相关附件包括:(1)由出版社出具的作品发行时间(2020年12月31日前)、数量、再版次数的证明;(2)科普作品被公开引用或应用证明;(3)科普作品质量的证明;(4)有助于科普作品评审的其他证明材料。科普类成果除推荐书主件和附件外,还应提交3套科普作品。

  3、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5日15:00,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15日(以邮寄日期为准)。

  联系人:闫 政   姜艳萍  电 话:(010)8221 1006  13520269591科普类咨询电话:(010)6221 0711。

  校内联系人:黄俊奇  50217734或企业微信

  科研处

  2023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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