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机关及直属各部门:
上海市科委发布《2023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普专项项目申报指南》(关于发布上海市2023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普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_项目申报_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sh.gov.cn))。具体通知如下:
一、 征集范围
专题一、科普能力提升
方向1.“一区一特”科普能力提升
执行期限:2023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100万元。拟支持不超过3个。
研究内容:区域特色科普能力提升
方向2.科技传播能力体系建设
执行期限:2023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50万元。拟支持不超过6个。
研究内容:开发面向高校、科研院所在读本科生、研究生的科技传播素质教育课程体系,提升科技传播研究与实操能力。
专题二、学会赋能科普行动
执行期限: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20万元。拟支持不超过15个。
研究内容:打造学会科普品牌,策划学会科普活动方案,发动学会成员广泛参与实施。
申报主体要求:
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且没有在研的“学会科普活动”项目。
1.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备案的学会、协会、研究会。
2.提供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推荐函。
专题三、科普出版作品
方向1.科技成果类科普图书
执行期限: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拟支持不超过8个。
研究内容:科普图书创制出版与推广。内容聚焦我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关注生物医药、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等领域重要科技成果。
申报主体要求:应为出版机构,并提供上海市新闻出版局项目申报推荐函。
方向2.图画类科普图书
执行期限: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拟支持不超过8个。
研究内容:图画类科普图书创制出版与推广,结合漫画、手绘等图像表述手段,以图像与文字结合的方式,解读科技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
申报主体要求:应为出版机构,并提供上海市新闻出版局项目申报推荐函。
方向3.科技类现实题材网络文学
执行期限: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30万元。拟支持不超过6个。
研究内容:
科技类现实题材网络文学作品创作发表与出版推广。内容聚焦上海重大科技成果、科学前沿最新进展、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等。
申报主体要求:具备国内网络文学平台(取得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的法人单位,须提供上海市新闻出版局项目申报推荐函。作者须与申报单位签订定向创作协议。
专题四、科普内容创制
方向1.科普微电影
执行期限: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50万元。拟支持不超过18个。
研究内容:创制一部科普微电影并组织推广。
申报主体要求:
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具有影视剧(微电影、广告或纪录片等)制作和公开播出经历的单位。2.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单位。3.与上述单位合作创制的其他单位均可申报(须提供相关证明)。
方向2.上海科技奖励获奖成果科普作品
执行期限:2023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30万元。拟支持不超过3个。
研究内容:2022年以来上海市科学技术奖中自然科学类、技术发明类、科技进步类科技成果的科普内容创制与宣传。
申报主体要求:
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且没有在研的“科技奖励获奖成果的科普宣传”项目。
1.荣获“中国百强报刊”荣誉的新闻出版单位;
2.至2022年12月31日前拥有移动客户端(APP)且用户下载量达100万以上的法人单位(须提供相关证明)。
专题五、健康科普
执行期限:2023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100万元。拟支持不超过2个。
研究内容:健康科普策划实施与推广。
支持领域:消化系统疾病(胃肠、食管肿瘤除外)。
申报主体要求:三级甲等医院。
限项规则:同一单位限申报一项。
专题六、科技传播创新型活动研究与探索
执行期限: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30万元。拟资助不超过5项。
研究内容:策划创新型科技传播活动,形成可借鉴的活动模式,打造公众参与科学的科普实践新标杆。
申报主体要求:具备大型科普活动组织经验和科技传播学术研究基础。
专题七、青少年科学创新实践站
执行期限: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60万元。拟支持不超过3个。
研究内容:青少年科学创新实践站策划建设与教学运营。
申报主体要求:
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高等学校或科研院所。
2.高等学校申报青少年科学创新实践工作站项目的学科(系、院)参加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工作的评估结果应在B+(含)以上。科研院所申报青少年科学创新实践工作站项目的学科应建有省部级以上科技创新基地(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3.已承担“上海市青少年科学创新实践工作站”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所属一级学科(系、院)不得申报。
专题八、中小学系列科普教育课程课件开发
执行期限: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10万元。拟支持不超过30个。
研究内容:开发系列科普教育课程和课件一套,并开展线下实践教学和线上推广。课程面向中小学生提供非学科类优质科普课程。课程方向:新材料、海洋科技、绿色低碳、航天航空。
二、 申报要求
1.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2.已有科普专项在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同一方向课题。
3.本指南同一申报单位不得申报超过2项。
4.科普出版作品须提供完整的创作提纲和部分文本。科普微电影须提供完整的创作脚本。
三、申报方式
1.项目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gov.cn)--政务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进入申报页面,或者直接通过域名http://czkj.sheic.org.cn/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如尚未注册账号,请先转入注册页面进行单位注册,然后再进行申报账号注册),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按提示完成“上海科技”用户账号绑定,再进行项目申报(我校学校代码为42502641-7);
【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2.我校申报限额2项,请各二级单位于2月20日11:00前将申报计划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jh@sspu.edu.cn,不接受个人报送,谢谢配合。如遇超项,科研处将于组织专家进行校内遴选。
申报过程中有问题请及时联系科研处:
联系人:李霞,李欣 电话:50217734 E-mail:kyjh@sspu.edu.cn
科研处
202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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