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机关及直属各部门:
上海市科委发布2022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专项项目申报指南。具体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前沿颠覆性技术
方向1.颠覆性研究
研究目标:对标碳中和国际前瞻技术进展,加强学科交叉融合,开展碳中和变革性、颠覆性的科学自由探索,围绕新型能源、储能、二氧化碳捕集利用等开展相关科学理论和基础研究,为未来碳中和发展提供方向引领和理论指引。
执行期限:2022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经费额度:本方向为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5个项目。每项资助额度50万元。
限项规则:每个单位限报不超过2个项目。
方向2.前沿技术研究
研究内容:(1)钢铁化工等领域极致能效技术;(2)污水处理工艺流程低碳化重塑技术;(3)基于合成生物学的低碳技术。
执行期限:2022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经费额度:本方向为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3个项目。企业牵头申报时,企业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
专题二、能源系统
方向1.可再生能源
研究内容:(1)大功率漂浮式海上风机关键部件研发与应用;(2)大规模深远海漂浮式风电场接入系统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3)太阳能高效光热复合发电系统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执行期限:2022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经费额度:本方向为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3个项目。企业牵头申报时,企业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
专题三、建筑交通行业及区域示范
方向1.建筑减碳
研究内容:(1)滨海软土地区传统桩基换热系统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2)大型公共建筑超低能耗设计建造与运维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3)零碳民用建筑全寿命周期能碳双控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4)适应双碳的新型建筑材料和结构型式研究及示范。
执行期限:2022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经费额度:本方向为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4个项目。企业牵头申报时,企业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
方向2.交通减碳
研究内容:(1)基于碳普惠的近零碳交通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2)城市交通深度减碳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3)面向“零碳城轨”的轨道交通车站节能降碳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
执行期限:2022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经费额度:本方向为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3个项目。企业牵头申报时,企业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
专题四、负碳能力提升技术
方向1.生态系统碳汇增强技术
研究内容:(1)城市绿林地增汇减排稳库协同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2)林木废弃物高值转化耦合能源增值利用关键技术开发与示范;(3)农田生态系统健康耦合土壤增碳提质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执行期限:2022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经费额度:本方向为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3个项目。企业牵头申报时,企业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
专题五、二氧化碳排放监测技术
研究内容:(1)二氧化碳排放估算体系构建耦合天地一体化监测体系优化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2)机载大气二氧化碳探测激光雷达技术及星地对比验证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执行期限:2022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经费额度:本方向为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2个项目。企业牵头申报时,企业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
专题六、资源综合利用技术
研究内容:(1)低价值可回收物低碳高值化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2)城市废弃泥浆低碳高值化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3)污水污泥协同减污降碳关键技术与示范;(4)供水行业节水减碳控制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
执行期限:2022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经费额度:本方向为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4个项目。企业牵头申报时,企业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
专题七、崇明碳中和技术集成示范
研究内容:(1)秸秆生物精炼一体化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2)二氧化碳植物捕获强化调控与土壤长效封存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3)河口湿地碳汇功能提升技术研究与示范;(4)崇明区碳中和状态评估和智能响应技术研究与示范。
执行期限:2022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经费额度:本方向为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4个项目。企业牵头申报时,企业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1.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2.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3.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4.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5.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
三、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gov.cn)--政务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进入申报页面,或者直接通过域名http://czkj.sheic.org.cn/进入申报页面:【初次填写】使用“一网通办”登录(如尚未注册账号,请先转入“一网通办”注册账号页面完成注册),进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进行项目申报;【继续填写】使用“一网通办”登录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2年7月4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2年7月21日16:30。校内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4日11:00,网上完成填报后,及时联系科研处予以审核。未联系或者逾期未完成网上提交者,视为放弃。有些方向限项,请有意愿申报的教师至少提前2周联系科研处。
申报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李霞,李欣 电话:50217734 E-mail:kyjh@sspu.edu.cn
科研处
2022.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