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教职员工:
根据沪地税函〔2018〕6号文件要求,201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应在2018年3月31日前办理个人网上自行申报,请全校教职员工登录个人网上办税应用平台确认本人纳税信息并提交申报。登录途径及具体操作流程参考相关附件。请各位老师相互告知,并及时完成年所得12万元以上申报工作。逾期不申报,相关后果个人自负。
在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财务处:
郑莉华,电话50214676,1#309室
陈之旸,电话50217240,1#301室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8年2月25日
相关链接:
上海市个人网上办税应用平台:https://gr.tax.sh.gov.cn/portals/web/login
相关附件:
附件1:5种申报途径
附加3:12万元组成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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