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各职能部门,各教学单位、直属部门、科研机构,各群众组织: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央纪委发出通知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营造2017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氛围。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按照《通知》精神,坚持勤俭文明过节,倡导良好社会风尚。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坚决杜绝年底突击花钱,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要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充分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做好党内关爱帮扶工作,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等,关心工作在一线的干部职工,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二、严格遵守廉洁纪律,严防各类“节日腐败”。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明换届纪律要求,对借元旦春节之机搞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干扰换届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和政治生态。
三、各级党组织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紧盯重要节点,畅通监督渠道,运用“四种形态”,强化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通知》所列的各类“节日腐败”行为。对因“两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纪律处分的,一律通报曝光。
四、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规定,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管辖范围内“两节”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进行责任追究。对于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将严肃问责。
五、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要从自身做起,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
党委办公室
纪委办公室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