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单位及科研机构:
2017年度“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以下简称“资助计划”)申报工作即日启动,根据市教委《“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实施办法》(沪教委人[2011]26号,以下简称“资助计划”)和《关于实施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沪教委人〔2013〕49号)精神,现将有关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和时间节点通知如下,望各部门认真组织有关教师积极申报。
本“资助计划”给予入选者资助经费为自然科学不超过5万,人文社会科学不超过4.5万。项目研究年限为二年,起止日期均为:2017.01——2018.12。
一、培养资助的范围与条件
参加过2016年市教委组织的新教师入职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的青年教师。
二、申报与选拔
“资助计划”分教学和科研两大类型,申报教师结合自身岗位的教学、科研工作,开展申报。申报人员根据申报项目做好项目经费预算明细表,并在市教委资助经费额度下达后,学校组织入选教师根据资助额度重新编制申报预算,报市教委备案,以备审计核查。
请申报者认真填写《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申请书》(见附件)于12月28日之前将《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二份)经指导老师(需具有副高职称及以上)、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交人事处。学校拟定于2017年1月5日举行项目申报评审会,请申报人员将《申请书》电子版Word文档及开题汇报PPT(均以“所在部门+申报者姓名”为文件名)于12月28日前发至邮箱llgeng@sspu.edu.cn。逾期提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经学校初评后,人事处分配项目申报编号并通知符合要求的申报教师在市教委指定的网站在线申报。
联系人:吴佳东 耿丽丽
联系电话:50217813、50216012
人事处
2016.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