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直属部门:
根据我校2017年度“海外名师项目”的实施计划,现启动上海市和校级“海外名师项目”的申报、遴选等工作。现将具体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结合本部门发展规划和学科重点发展方向,按照《“海外名师项目”申报指南》(简称“申报指南”,见附件1)进行申报。具体申报资格及细则详见《申报指南》。
二、2017年“海外名师项目”的执行期为自然年度,即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考虑校财务年终结账时间,因此要求名师需在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年度工作及经费报销。本年度上海市“海外名师项目”的名额将根据市教委最终通知确定,校级“海外名师项目”名额根据2017年项目拨款额度及各部门申报情况而定。
三、请于12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文档报送我处(邮箱:gjjlc@sspu.edu.cn)。若本部门申报多位名师,请在申报来文中对申请项目明确排序,作为评审参考。
申报材料包括:
1.《海外名师项目申报表》(附件2);
2.拟聘名师护照复印件;
3.《拟聘名师基本信息表》(附件3);
4.拟聘名师本人签字的同意受聘函件(含同意受聘的具体时间和要求)并附翻译件。
四、我处将组织校内评审,确定、公布本年度拟聘名师名单,并开始项目实施。
五、关于“上海市海外名师”及“校级海外名师”称号的授予:
待市教委2017年度上海市“海外名师项目”申报通知下发后,我校将根据分配名额及第一次校内评审结果对相关名师进行上海市“海外名师项目”的申报。通过市教委评审的名师将获得上海市“海外名师项目”称号,资助金额无另外增加,其他名师为校级海外名师。
六、绩效评估及考核
2017年底,国交处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本年聘请的名师进行年度绩效评估。请各名师所在部门根据绩效评估要求(样式参见附件4)做好项目管理工作。对未按计划完成工作时间、工作绩效不佳的名师和部门,学校将考虑减少相关部门下一年度的名师名额及经费额度,并将影响相关部门年度考核成绩。
联系人:于申 联系电话:20590335、13918923196
国际交流处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