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上海市和校级“海外名师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10 供稿:国际交流处 分享至:

二级教学科研单位、直属部门

根据我校2017年度“海外名师项目”的实施计划,现启动上海市和校级海外名师项目的申报、遴选等工作。现将具体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结合本部门发展规划和学科重点发展方向,按照海外名师项目申报指南》(简称“申报指南”,见附件1进行申报。具体申报资格及细则详见《申报指南》。

二、2017海外名师项目的执行期为自然年度,即自201711日起至20171231日。考虑校财务年终结账时间,因此要求名师需在20171130日前完成全部年度工作及经费报销。本年度上海市海外名师项目的名额将根据市教委最终通知确定,校级“海外名师项目”名额根据2017年项目拨款额度及各部门申报情况而定

三、请于121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文档报送我处(邮箱:gjjlc@sspu.edu.cn)。若本部门申报多位名师,请在申报来文中对申请项目明确排序,作为评审参考。

申报材料包括:

1.《海外名师项目申报表》(附件2);

2.拟聘名师护照复印件;

3.《拟聘名师基本信息表》(附件3);

4.拟聘名师本人签字的同意受聘函件(含同意受聘的具体时间和要求)并附翻译件。

四、我处将组织校内评审确定、公布本年度拟聘名师名单,并开始项目实施。

五、关于“上海市海外名师”及“校级海外名师”称号的授予:

待市教委2017年度上海市海外名师项目申报通知下发后,我校将根据分配名额及第一次校内评审结果对相关名师进行上海市海外名师项目的申报。通过市教委评审的名师将获得上海市海外名师项目称号,资助金额无另外增加,其他名师为校级海外名师。

六、绩效评估及考核

2017年底,国交处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本年聘请的名师进行年度绩效评估。请各名师所在部门根据绩效评估要求(样式参见附件4)做好项目管理工作。对未按计划完成工作时间、工作绩效不佳的名师和部门,学校将考虑减少相关部门下一年度的名师名额及经费额度,并将影响相关部门年度考核成绩。

 

联系人:于申   联系电话:2059033513918923196

 

附件1:《“海外名师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海外名师项目”申报表》

附件3:《拟聘名师基本信息表》

附件4:《“海外名师项目”绩效评估要求》

 

国际交流处

2016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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