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2016年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16〕1号)、《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和市教委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16年宝钢教育奖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及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2、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编教师。
3、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本科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4、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5、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6、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二、评选要求与注意事项
1、宝钢教育奖是国家民政部批准的面向全国多所大学评颁的一个重要奖项,教委分配我校候选人仅1个名额,请各二级单位务必认真做好今年宝钢奖的评选工作,确实把那些符合条件、表现突出的教师推荐上来。
2、每个部门可以推荐1名宝钢优秀教师奖候选人,对已经获得过宝钢奖的人员不再参与此次评选。
3.请各部门于6月17日前将推荐人填写好的《宝钢优秀教师奖申报情况一览表》一份报人事处。
特此通知。
联系人:周振武、吴佳东
联系信箱:zwzhou@sspu.edu.cn
联系电话:50217813
人事处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