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8 供稿:教务处 分享至:
 

相关学部(学院):

接上海市学位委员会通知,2016年普通高校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    审核对象

2016年有首届毕业生的本科专业(含专升本),可申请增列学士学位授权专业。

二、    材料申报要求

1.《申请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详见附件1,提交电子稿)。

2.《申请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自评报告》(详见附件2,提交电子稿)

3.《自评报告》中有关实证材料(提交电子稿及纸质稿一套)。

以上材料请于46日前提交教务处教研科,联系人周翔,联系电话:50217004;邮箱:zhouxiang@sspu.edu.cn

从今年起还需通过“法人一证通”证书在教委审批系统中进行提交。(如需配合将另行通知)

三、    学位委员会审核

上海市学位办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情况对学校进行实地检查,实地检查工作由教育评估院另行通知。

附件1-申请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

附件2-申请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自评报告

附件3-学校未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一览表

附件4-学校联系人信息表

上海市教育评估院关于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审核材料报送的通知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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