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2016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4月2日(周六)至4月4日(周一)放假公休,共3天。
请各单位、部门做好放假期间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