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1 供稿: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分享至: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做好2016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1.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同时也是上海市教育研究重点项目。可参考《2016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的内容申报,也可自由申报,研究周期为3年,项目经费额度为5万元/项。

  2.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

  可参考《2015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的内容申报,也可自由申报,研究周期为3年,项目经费额度为4万元/项。

  3.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可参考《2015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的内容申报,也可自由申报。研究周期为三年,项目经费额度为3万元/项。

  二、申报条件

  1.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

  申报人必须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必须是在上海市工作或者居住的各级各类教育工作者、教育管理工作者和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

  申报者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如未达到上述要求,须有两名同一学科、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书面推荐。

  2.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

  申报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是35周岁以下(即1981年4月1日后出生)在上海市工作或者居住的,未取得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的各级各类青年教育工作者、教育管理工作者或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

  3.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申报者为本市各级各类教育工作者、教育管理工作者或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优先鼓励学校一线教育工作者开展多样化、个性化、特色化教育科研,推进基层教育改革和教育实践。

  4.申报项目的预期成果形式可以为专著、研究报告、论文等,以教科书、工具书、资料书、年鉴、编著、译著等为预期成果形式的申报项目一般不予受理。

  5.为保证项目研究的质量,同一申报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市社科规划课题和上海市教育科研规划项目未结项者不得申报。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工作根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组织进行。

  2.申报人根据项目类别填写相应的申请书,项目申报人员除了填写纸质申报材料之外,还要登录相关平台进行网上申报(http://219.228.12.64),网上平台从2016年3月30日开始开放,请各申请人于4月4日11:00前完成网上申报,并将一式六份申请书(双面打印)交科研处(综合楼801室)。逾期不予受理,谢谢配合。

  附件:1.2016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指南

  2.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申请书

  3.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申请书

  4.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书

  科研处    

  201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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