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现布置2016年度国内访学、国外进修、教师产学研践习及实验技术队伍建设计划的申报工作,请各部门根据培养计划资助范围和条件,结合本部门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教师自身专业发展,组织对申报者进行初审,择优报送。请注意避免个人多个项目重复申报。
请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具体申报范围和条件请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上海高校教师出国留学(进修)计划实施意见》(附件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上海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的实施意见》(附件2)、《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的意见》(附件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验技术队伍建设的意见》(附件4)。
各部门按专任教师总数的10%申报以上四项计划。除实验技术队伍建设计划外,其他三项均需要填写培养类型(教学、科研、研究生教育及全英语课程)。参加过以上项目脱产学习的需实际工作满三年(从上个项目结束至今)才可以申报。
请各部门于2015年12月15日14:00前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出国访学(进修)人员申请表》(附件5)、《上海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附件6)、《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申报表》(附件7)或《上海高校实验技术队伍建设计划(个人)申报表》(附件8)一式三份及汇总表(附件9)一式一份交人事处,不接受个人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学校拟定于12月18日举行项目申报汇报会,请申报人将汇报PPT及申请表word文档电子版发至所在部门(文件名均以“申报项目名称+所在部门+申报者姓名”命名,如国外访学+工学部+张三)。各部门汇总后连同“汇总表”(附件9)电子版于12月15日14:00前发zwzhou@sspu.edu.cn。通过学校组织评审的申报人将按要求登陆“上海教卫人才网”在线填写相应表格(届时统一由人事处分配个人用户帐号登陆)。
联系人: 周振武 吴佳东
联系电话:50217813
人事处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