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度青年教师培养科研项目(央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10 供稿:人事处 分享至:

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学校决定启动2015年度青年教师培养科研项目(央财),望各单位从队伍建设的高度出发,认真组织专任青年教师根据通知的要求和规定,做好申报工作。

现将申报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主要资助与学科专业发展密切相关的科研项目。

1、重点资助项目

重点资助项目的资助对象为校优秀青年教师获得者或遴选入围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11日以后出生)。

2、一般资助项目

一般资助项目的资助对象为校青年专任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11日以后出生),没有在研的上海市青年教师资助项目、校基金项目,且未得到过委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经费的资助,承担过的项目结题情况良好。

总资助项目数为30~40项。

二、研究时间

研究时间为:2015101~2016930日。

三、申请书填报要求

请下载相关附件,按照规定逐条认真填写相关内容,不能破坏申请书原有格式,如需加页要加整页。

项目申报者课题申报应符合所在学科建设方向,并由本学科带头人签字确认,非重点学科成员的申请书可以由专业主任签字。

预期研究成果栏目,必须量化;重点资助项目,至少二项成果(核心期刊论文、相关学术/教育会议论文、校学报论文、艺术作品等);一般资助项目,至少一项成果(核心期刊论文、相关学术/教育会议论文、校学报论文、艺术作品等)。

“项目经费”栏目,重点资助项目,理工类不超过4万元(其中科研业务费1万元、学术/教育会议费1.5万元、设备材料费1.5万元),人文类不超过2.5万元(其中科研业务费1万元、学术/教育会议费1.5万元);校青年教师资助项目,理工类不超过2.5万元(其中科研业务费0.5万元、学术/教育会议费1万元、设备材料费1万元),人文类不超过1.5万元(其中科研业务费0.5万元、学术/教育会议费1万元)。设备费不支持电脑及相机等设备采购。

四、项目申报的截止日期

项目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15102115时。

五、申请书递交方式

项目申请者必须将签过名的申请书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档送报所在二级教学科研单位,相关负责人在申请书上签署负责人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后,连同汇总表1份和所有电子文档上报科研处李欣(kyjh@sspu.edu.cn),电子文档(申请书、汇总表)抄送人事处周振武(zwzhou@sspu.edu.cn)。

申报材料由所在二级教学科研单位统一上报,不接受个人提交,谢谢支持与配合。逾期不予受理,作放弃申报处理。

附件一:青年教师培养科研项目申请书

附件二:青年教师培养科研项目部门汇总表

人事处、科研处

201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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