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浦东新区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意见》和《浦东新区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实施细则》,现就开展2015年度浦东新区“百人计划”创新人才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人须符合《浦东新区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意见》和《浦东新区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实施细则》规定的基本条件。
2、创新人才申报人要求为2014年1月1日后回国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二、申报条件
需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实验室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在海外知名企业或相关专业研发机构中担任高级职务,具有海外相关专业技术领域3年以上工作经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5年在国际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过有较大影响力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国际重大学术奖励;
2、在国外主持过大型科研项目,掌握重要实验技能或学科领域的重要科研技能,有较丰富的科研实践经验;
3、在国外主持或承担过与高新技术产业相关的重大工程项目,具有较强的产品研发能力;
4、拥有重大发明专利或海外先进科技成果,掌握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或高新技术产业的核心技术,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的操作性难题。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书面材料
要求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共同胶装订成册,中间用彩页隔开,附件材料按顺序装订并制作附件目录,共8份。
1、申报书。请按填写说明认真填写。
2、附件材料。创新人才申报书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4)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6)领导(或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7)奖励证书复印件;(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3、个人信息表(1份,分开装订、单独提交)。
4、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1份,分开装订、单独提交)。
(二)报送要求
1、申报材料请同时报送纸质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通过光盘形式报送(其中“附件材料”以PDF格式报送)。
2、申报人才只能在一个平台上申报,不能重复申报。
3、用人单位在填写申请材料前,请认真阅读相关填写说明。填报内容要真实、准确,有空项、误填的不列入评审。
4、填报材料中个人工作、教育的简历时间注意衔接,不要出现断档。
5、企业发展情况、优势和前景、专长和代表性成果等栏目请围绕评选标准填写。
6、请将电子版的照片直接贴到申报书的照片框内。
7、请审核单位按照申报条件等要求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审核工作。
8、申报过程中可能出现在不同单位重叠交叉申报情况,请涉及的单位自行协调。
四、申报时间及地点
请有关单位于11月10日前(节假日除外)报送创新人才相关申报材料。
联系地址:浦东科苑路1300号浦东国际人才城二楼5号窗口
联系电话:61001588-8064,
浦东新区科委(科技管理处)陈 超 电话:38583303(15000456345)
浦东新区科委
2015年9月14日
附件: 浦东创新人才申报材料.rar